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教学实验用房危房加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教学实验用房危房加固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法规函〔2022〕2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师范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师范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法规函〔2022〕2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内
2.2 项目概况: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教学实验用房危房加固改造工程包括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老图书馆、物理实验楼,其中第一教学楼建筑面积约3520平方米,第二教学楼建筑面积约3610平方米,老图书馆建筑面积约5180平方米,物理实验楼建筑面积为52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7580平方米。4栋建筑分别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2019年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列入成都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前期经专业机构鉴定,四栋房屋安全性综合评定为Cu级,房屋抗震不满足7度抗震设防要求,存在安全隐患须加固改造。
2.3总服务周期:45日历天(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本项目的勘察、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材料和编制对应阶段的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合格检测、鉴定报告,所提供检测、鉴定报告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和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等全部要求);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的工程勘察、设计工作、2.2条所包含建筑项目所需的检测鉴定(可靠性鉴定、安全性鉴定、正常使用性鉴定、抗震鉴定、危房鉴定)。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该项目设计及施工阶段所需的面积测绘、全部地形图测量、地质钻探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深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含房屋结构加固设计、建筑外立面及总平改造设计、建筑内部功能提升改造设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组织相关专项设计的咨询论证工作,设计工作还包含竣工图的编制,并出具相应成果资料,各设计阶段的成果深度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包括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 抗震专项审查、历史建筑保护专项审查(满足《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等规定中有关历史建筑的相关要求)等,需完成配套的结构加固、建筑及总平测量等相关设计内容),所有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及使用功能要求;并配合业主编制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审核竣工结算等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2.6投资估算:该项目总投资约169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房屋安全鉴定证书,且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1.69亿元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低于1.69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额不低于1.69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3家, 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 购买招投标文件、 缴纳保证金等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4月30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5月2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师范大学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 编: 610066
联 系 人: 李老师
电 话: 02884483393/028847614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1栋1单元12楼10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028-870145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4月29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相关资料下载:
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