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纪委机关 四川省审计厅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部门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20]70号)文件精神,要求省级各部门集中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部门财务管理风险排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我校对2019年7月以来政府采购管理九大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的范围
校内归口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
二、排查的内容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否应编尽编;
2.是否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情况;
3.是否按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实施采购;
4.是否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
5.是否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
6.是否按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
7.是否存在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缓慢情况;
8.是否按照何用约定及时支付资金;
9.是否确保政府采购系统中的政府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三、排查要求
2020年12月23日下午18点前将你单位自2019年7月以来按照上述九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认真仔细的排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和排查表(附后)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招标采购中心(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84761451,邮箱381360802@qq.com)。
特此通知。
附表:省级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及部门财务管理风险排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附表3省级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及部门财务管理风险排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表.xlsx
编辑:管理员
附件1:附表3省级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及部门财务管理风险排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表.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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