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2019年10月14日四川师范大学第26次校长办公会精神,凡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请项目申报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将采购方案和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事先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待学校研究同意后由招标采购中心按流程进行采购。
特此通知。
招标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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