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保证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成立“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人员库”。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督人员须具备条件
1、监督人员须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意识,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监督人员须为归口管理部门在岗员工。
二、监督人员的职责
监督人员的职责是对评审专家抽取、开标、资格审查、评审现场等环节进行过程监督。
三、监督人员的产生
监督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向招标采购中心推荐。
1、教职员工10人以下的归口管理部门至少推荐2名监督人员;
2、教职员工10人及以上的归口管理部门至少推荐3名监督人员;
四、建库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我校在岗员工,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按照自愿原则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登记表》(附件)后,递交到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汇总初审,交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汇入监督人员库。
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登记表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任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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