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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报观察:四川师范大学——制度先行 规范采购
[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信息网]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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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bgc.scol.com.cn/news/172110 

川报观察记者 李梓溶近日,四川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验室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公布,这个上百万的采购项目,只是近期该校数十个采购项目当中的一个。

从该校招标采购信息网上公示的信息来看,仅2019年7月,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就进行了25个采购项目。为了确保学校的日常教学、科研正常运转,招标采购中心在暑假这个高校本应清闲的时间节点里,还在加班加点的“买买买”。

招标采购中心,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管理该校采购工作的部门。而在2018年以前,该校的采购管理工作还分散在学校多个职能部门。目前,在四川省省属公办高校中,单独设立招标采购中心机构,集中归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的高校不多,为什么四川师范大学会成立采购中心呢?

招标采购中心是学校党委去年2月决定成立的,旨在归口管理和指导全校各级各类采购工作。”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心的成立改变了过去多个职能部门分散组织招标采购的工作模式,实现了申、管、采相分离,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归口管理、明确职责、规范行为,来解决采购权责、采购规范、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自招标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学校加强采购内控制度建设。2018年7月以来,连续印发多个文件,对学校招标采购的领导机构、监督与检查机构,以及如何规范开展招标采购工作,采购人代表、采购监督人员、特殊项目与紧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和管理。学校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招标与采购内控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制度行事。

记者获悉,该校党委在去年7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与采购工作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界定了招标采购中心与项目申报单位、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科学设计招标采购采前论证、采中执行、采后验收各环节,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防范和化解招标采购工作的风险。

随后,又印发了《四川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实施办法》、《四川师范大学紧急项目和特殊项目采购实施办法》、《四川师范大学采购人代表管理办法》、《四川师范大学招标采购监督人员管理办法》和《四川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5个具体操作层面的管理制度,全面系统地对学校招标与采购遵循什么样的流程、采购人代表和采购监督人员如何管理、特殊项目与紧急项目怎样采购、代理机构怎么遴选等事项进行明确规范。

系列的建章立制,成效明显,不仅让该校的采购工作更加阳光透明,还让该校的采购工作走入了全国“视线”。其中,《四川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工作实施办法》于2019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第14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荣获“2018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十佳内控制度”。

记者还从该校招标采购中心得知,学校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一年来采购管理新模式的经验总结,学校将结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对现行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查漏补缺,继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体系,真正实现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扎紧采购内控“藩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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